只要用您的手机, 去投选你心目中的美力天使,每一票就会得到企业替您捐款,而你也有机会赢取奖品。行善为乐,心动不如手动!

参加办法:

SMS “MBA<空格>
<天使编号>”
(譬如: “MBA 1”) 发送到36660 (标准电讯收费:0.15元/ 条, 回复短信不另取收费)
用手机网页, m.missbeautifulangel.com (GPRS/3G将按服务数量标准 电讯收费)也可以SMS输入 “MBA”发送到36660得到 手机网页连接。
*此服务供所有Maxis, Celcom以及DIGI用户使用。
*投票可以无限次数。但本次手机投票票数将不会影响到总决赛佳丽的排名情况。
*所有逾期的參賽投票將作廢,即9月4日晚上11時59分之后傳送的投票一概作廢。

第一奖
(一名) 一份现金RM1500和一份医学美容配套现金礼卷-男女适用全身护理包括面护, 眼睫毛美容,SPA和免费45分钟按摩等等(总值RM1200/套)

安慰奖
(一百名) 一份医学美容配套现金礼卷-男女适用全身护理包括面护,眼睫毛美容,SPA和 免费45分钟按摩等等(总值RM1200/套)

这项服务是由 Fifth Media Networks Sdn Bhd 提供。
客户热线:03-22874328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六时,不包括公共假期)
参赛规则:
  1. 参赛者必须是马来西亚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在参赛时必须年满18岁以上,并具有12个号码的新身份证。参赛者只可通过手机参赛。
  2. 主办当局的职员与直系亲属、其广告代理商、合伙公司、子公司、促销公司及供应商,一概不得参加。
  3. 各參賽者的手机投票数从零票开始计票,投票截止后,根据最后票数结果,參賽者投最多票数和被投的佳丽是冠军为第一奖得主, 跟着一百名參賽者票数以最接近第一奖者和被投的佳丽是冠军为安慰奖得主。
  4. 投票票数以1:1计票。參賽者也可通过介绍朋友投票以获增票数。如果从手机网页中介绍朋友投票,每个朋友的投票将算获得一票给以介绍的參賽者。票数的总和会以电脑系统计算为准。
  5. 本次手机投票票数将不会影响到总决赛佳丽的排名情况;
  6. 竞赛结果将於2010年9月15日前,刊登在 www.missbeautifulangel.com 以及各大报章上。
  7. 优胜者将接获电话通知。因此,参赛者的手机就是其联络号码。主办当局有权自行决定使用任何方式或媒体来宣布竞赛优胜者。每位参赛者只可以赢取一份奖品。
  8. 在主办当局的要求/通知下,优胜者必须在48小时之内,自行提供他们的联络资料、一张身份证复本以及其它主办当局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9. 主办当局有权自行决定,使用优胜者及/或代表的姓名、别名、照片、声音或录影及参赛短讯,而无需事先征求优胜者的同意,而且在宣传、广告、交易或促销用途方面的任何媒体上。
  10. 所有评选结果均为最终结果不可更改,本次竞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当局所有。
  11. 主办当局有权替换奖金/奖品而无需作出预先通知。
  12. 在主办当局要求/通知下,若一个月内优胜者没领取奖金/奖品,其奖金/奖品将遭没收。不论任何形式或理由,奖品不可兑换但可以转让。 优胜者必须自行领取他们的奖金/奖品。主办当局及其代理商、赞助商及代表公司对优胜者没有任何义务上的责任。
  13. 主办当局不保证也不代表有关的奖金/奖品。因此,对於有关奖金/奖品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及/或损害,也没有义务或责任。
  14. 参赛者传送的SMS证据不能作为主办当局已收到SMS的证据。
  15. 任何因延误及/或接收与传送SMS失败,因网络、电讯或系统失常,因手机业者及/或主办当局引起的线路干扰与联络失败及/或因参赛或 下载竞赛资料而导致的干扰与失败问题。在有关的失常、干扰及/或失败下,主办当局对於参赛者因为参赛所面对的这些问题,不需负上责任,不论何时。
  16. 主办当局、其合伙公司及赞助商对於下列事项,不负任何责任:迟送、遗失、不完整或错误指示的参赛短讯,电脑系统,电话线,电子设备, 电脑软件、硬件及程序上的功能失常或其它失误,电脑输送失败或延误,人手或技术上的网路联系或下载SMS参赛事项发生问题,或其它有关SMS参赛事项的技术问题。
  17. 参赛者若因擅自窜改参赛程序或操作、蓄意违反或不遵从此参赛规则/或主办当局网站的应用与通知规则,那么主办当局则有权取消有关人士的参赛资格。任何询问,恕不受理。
  18. 主办当局有权随时更改、修改、删除或添加此参赛规则,而无需预先作出通知。参赛者必须遵从有关的改变。